哪些薪資要算進勞健保、勞退級距?
勞保、健保、勞退的保費都是先把薪資對應到「級距」再計算。常見的疑問是:加班費要不要算?年終獎金呢?請了幾天事假被扣薪,級距要不要降?這篇整理申報時的判斷原則。
基本原則:看「月薪資總額」
勞保局的說明是:只要是員工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,包括工資、薪金,以及按計時、計日、計月、計件給付的獎金、津貼,和其他任何名義的經常性給與,都要計入月薪資總額,再依分級表找到對應的級距。健保投保金額、勞退月提繳工資也是同樣的概念。
所以判斷的重點不是名目叫什麼,而是這筆錢是不是因為工作、經常性地發給員工。
常見項目對照表
| 項目 | 勞保 | 健保 | 勞退 |
|---|---|---|---|
| 本薪、職務津貼、全勤獎金、伙食津貼、交通津貼等每月固定給付 | 計入 | 計入 | 計入 |
| 加班費、業績獎金、績效獎金、特休未休工資 | 計入(不固定時取平均) | 計入 | 計入(不固定時取平均) |
| 年終獎金、三節獎金、紅利 | 不計入 | 不計入級距,改算補充保費 | 不計入 |
| 事假、病假扣薪 | 不影響級距,照約定月薪申報 | ||
伙食津貼即使在所得稅上有每月 3,000 元免稅,申報投保薪資時仍要計入,這是常見的漏報項目。
薪資每月不固定:取最近 3 個月平均
員工每月薪資因為加班費、業績獎金等而不固定時,以最近 3 個月的平均為準申報。雇主至少要在每年 2 月底和 8 月底前檢視調整一次,也可以隨時調整,調整後的級距從申報的次月 1 日起生效。
| 月份 | 本薪+固定津貼 | 加班費 | 月薪資總額 |
|---|---|---|---|
| 5 月 | 40,000 | 3,000 | 43,000 |
| 6 月 | 40,000 | 5,000 | 45,000 |
| 7 月 | 40,000 | 4,000 | 44,000 |
| 平均 | 44,000 |
平均 44,000 元,對應勞保級距 45,800 元,健保、勞退也是 45,800 元。如果只用本薪 40,000 元申報,三項級距都只有 40,100 元,等於少報了。
請假扣薪:不能因此調降級距
投保級距是依約定的月薪申報,不是看當月實際領到多少。員工請事假、病假而少領薪水時,雇主不能因此調降投保薪資:
- 內政部 70 年 9 月 26 日臺內社字第 44941 號函、勞委會 99 年 12 月 9 日勞保 2 字第 0990140479 號函都說明,約定月薪沒有改變時,不能因為請假而申報調整投保薪資。
- 健保也有相同見解(衛生署 94 年 11 月 24 日衛署健保字第 0940062709 號函)。
- 傷病住院期間,依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 28 條,也不能調整投保薪資。
但如果是約定薪資本身改變,例如調薪、減薪、改成部分工時,就要依新的薪資申報調整。至於薪資本來就不固定的員工,請假後計算平均時怎麼處理,實務上有不同見解,遇到個案建議向勞保局確認。
年終、三節獎金:不算級距,但健保要扣補充保費
年終獎金、三節獎金這類非經常性的獎金,不計入勞保、勞退的級距,也不計入健保投保金額。不過健保另外有補充保費:同一年度在同一家公司領的獎金,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 4 倍的部分,要扣 2.11%。詳細算法見年終獎金的補充保費怎麼算。
沒有照實申報的後果
投保薪資是勞保各項給付的計算基礎,少報會讓員工將來的傷病、失業、老年給付變少。雇主如果沒有覈實申報,勞保局可以處以少繳保險費 4 倍的罰鍰,員工因此少領的給付,也要由雇主賠償。
